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
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被拆迁人搬迁。
但是如果拆迁协议存在法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后,依然可以反悔。具体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被拆迁人是在被威胁、逼迫的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的。
2、征收拆迁决定程序违法。例如政府未依法将征收拆迁决定进行公示,被拆迁的房屋价值没有经过法定的评估程序等。
一、公寓动迁的补偿包括哪些
公寓动迁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公寓动迁的赔偿主要是一个拆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用,这些费用的约定主要是由拆迁部门和公寓所有人协商约定的。这些费用的支付标准还需根据各省市地区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得过分多于或低于该标准。补偿只能按照公寓的实际评估价进行。具体参照各地的拆迁政策和拆迁协议来补偿,补偿费用还包括搬迁的补助费。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公寓动迁的补偿一定是住宅的三倍,补偿只能按照公寓的实际评估价进行。具体参照各地的拆迁政策和拆迁协议来补偿,补偿费用还包括搬迁的补助费。
二、常州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通常情况下,常州市企业拆迁补偿通常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由于征收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由于征收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人要对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内,自行负责住处的,拆迁人要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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