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个问题是经常会被问到的,今天就为大家分析一下,1.首先可以肯定的的是天津集体户口孩子是落不了户的,家长必须在津买房转成家庭户才可以把孩子户口迁到天津,孩子随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天津市集体户口(属于人才引进方式落户的),天津单位的集体户口是常住户口,可以将户口迁到该房产上(期房除外)。属于市内户口迁移,带上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到该房产所属公安局,经审批后即可当场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个问题是经常会被问到的,今天就为大家分析一下,1.首先可以肯定的的是天津集体户口孩子是落不了户的,家长必须在津买房转成家庭户才可以把孩子户口迁到天津,孩子随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其实天津没有人才引进集体户不买房或者几年内不买房会被清户的明文规定,不过为了以后孩子上学高考成为正式户口就还是需要买房的。建议您买开发商能包租的公寓。而且是可以平迁落户的那种。原因有3点:一是公寓相对住宅便宜不少,投资成本低。二是能平迁落户,也意味着带学区,升值空间大。而且如果您孩子以后需要上学的话也方便。三是开发商包租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也算是有个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3种观点: 1、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办发[1994]34号)及市公安局《关于实施〈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津公户[1994]506号),现对我市从外省市引进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制定暂行办法如下集体户口买房后落户操作:根据现在集体户口买房后落户相关规定,购房落户当事人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房屋产权证以及按揭房凭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也就是集体户口的户口卡、购房落户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如果购房落户当事人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集体户口夫妻双方结婚证或者是父母子女关系证明。2、办理须知:1).买一套能够办理房屋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的房子,政府是不管你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以及不限面积和价格。如果你所购买的是买二手房,还要让原来的房屋主人将户口迁走,然后你的户口才能够迁进来。2).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屋并且办好两证后,去当地派出所问清房屋所在地的户籍警是谁。在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找到户籍警后向其说明来意,填写一份入户你所购买的房屋申请。要带两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你所在穿孩扁绞壮悸憋溪铂娄的集体户口的单页原件、你自己的学历原件、身份证、聘用合同原件必须是毕业2年内与武汉市企业签的合同。户籍警签字同意后,你就可以拿着申请书到当地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盖章。3).要带两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你所在的集体户口的单页原件、你自己的学历原件、身份证、聘用合同原件必须是毕业2年内与武汉市企业签的合同、入户申请原件带盖章的,到你自己所在区的政务核心办理入户审核。如果你的集体户口买房后落户审核通过后,对方会给你打印一份批准入户通知单给你。4)带上批准入户通知单和3张1寸登记照以及政务核心退还的材料,回到当地派出所就可以办理办理落户手续。3、注意:集体户口迁移手续其实并不复杂,集体户口购房者只需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如果无法借到户口卡可以从现在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户籍证明。然后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第1种观点: 天津集体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下:1、持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入证明。再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同时注销户口,然后回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2、自己单位必须给出具接收证明:拿着单位给出具的接收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去,让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给出具准迁入证明;3、拿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准迁入证明,到原来高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来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就行了。需要的资料:1、房产证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下来,购房合同也具有同等权益);2、结婚证及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本人的名字,则需要带上结婚证及其复印件;3、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若户口迁往天津的条件分为几种情况,如果是市外迁入市内,像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的情况,应先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结婚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户口迁移证等证明证件。如果是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的话则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入户申请书及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1种观点: 天津集体户口是没有有效期的。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在天津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本市。对于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如集体户口登记地址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的,可以保留其集体户口,但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户口核查,保证户口登记项目准确。如因购置房屋、结婚等原因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的,应当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个问题是经常会被问到的,今天就为大家分析一下,1.首先可以肯定的的是天津集体户口孩子是落不了户的,家长必须在津买房转成家庭户才可以把孩子户口迁到天津,孩子随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3种观点: 一、天津集体户口到迁入个人户口需要几年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办理流程如下:1、持有效身份证到要迁入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2、申请同意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迁出户籍证明;3、申请人持迁出户籍证明到集体户口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4、申请人持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的迁出证明,到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二、天津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流程要将集体户口转为正式户口,最重要的条件其实就一项:有房子。对于房子没有面积、金额、区位要求,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是全款买的还是贷款买的也都没关系,一般需要是70年大产权的房子。部分商住两用的住房也可以落户,但对于非70年大产权住房的情况,最好提前咨询公安机关是否可以落户。对房子的产权归属,一般是要求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部分人才类落户放宽到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或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所有或共有。有了房子这个关键性条件之后,其他的资料都很容易准备,一般是户口页、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等。办理之前申请人可以提前致电房屋所在地的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厅、派出所)咨询清楚,准备好所需的资料之后,一并提交、现场办理即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天津集体户口,在天津工作但没有本人名下住房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如集体户口登记地址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可以保留其集体户口。但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户口核查,保证户口登记项目准确。如因购置房屋、结婚等原因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的,应当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天津集体户口,但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如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所在单位工作,应当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或现居住地。3.没有在天津工作,在天津也没有本人名下住房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本市。对未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4.天津集体户口,现在已经离职,在天津有住房但是是期房还没有入住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所在单位工作的集体户口人员,如在津已购置住房但未实际入住的,应当及时向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及公安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待房屋入住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落户天津的两种方式积分落户和海河英才计划,天津集体户口不会清退。积分落户:比较适合在津工作的低学历或者是无学历人员,通过五险一金,居住,年龄,学历,婚姻情况,职业工作,荣誉称号和奖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退役军人等积分进行累计,分值达到110分,就有资格申报资格。对于从事相关工作,有对应的职业工种,可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这个也能加分不少。这个对于大部分在津工作者,无疑是最简单方便落户方式。一年中有两次申报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1种观点: 天津集体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下:1、持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入证明。再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同时注销户口,然后回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2、自己单位必须给出具接收证明:拿着单位给出具的接收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去,让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给出具准迁入证明;3、拿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准迁入证明,到原来高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来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就行了。需要的资料:1、房产证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下来,购房合同也具有同等权益);2、结婚证及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本人的名字,则需要带上结婚证及其复印件;3、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个问题是经常会被问到的,今天就为大家分析一下,1.首先可以肯定的的是天津集体户口孩子是落不了户的,家长必须在津买房转成家庭户才可以把孩子户口迁到天津,孩子随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3种观点: 一、办理天津集体户口的流程1、天津本地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2013年以前好像可以直接把户籍和档案落在天津各个人才市场,不需要复杂的手续办理即可。但是2016年以后,市政府要求各个人才办理入户时,必须要求办理人在津工作,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这里着重提一下,应届生的三方协议填写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填写的时候一定要先问一下公司能不能帮你落户,据我了解好像只有牛X的国企或事业单位才有落户的名额,其他的基本上是没有资格的,要是有也是把户籍和档案放在人才。如果公司能给你放在人才市场,那就万事大吉了,一定问清楚公司给你解户口有没有工作年限限制等附加条件!如果公司不能办,你就需要另辟蹊径了,你可以给各个人才市场打电话(千万别给北方人才打,感觉服务态度很是嚣张-国企的本质),看他们能不能提供什么方法帮你办(基本上可以办下来),实在不行只能被打回到你的出生地或者自己在出生地省人才市场挂着。除了北上广深、天津等一些发达城市对户口有限制,其它一些二、三线城市人才市场基本上均可以办理!2、天津本地高职院校(大专学历)。天津2016年出台新规定,凡是在天津市大专或高职院校毕业的,毕业当年若能跟天津本地公司签订2年及2年以上劳动合同,则可以拥有天津市集体户口,一般要求公司给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3、外地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基本上要想落户天津,只能在天津工作,并由公司给办理落户,其它方法没有了。4、外地院校高职院校(大专学历)。没得办法了,只能申请居住证,积分办理入户。二、5种情况需要迁移户口1、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应当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或现居住地。2、不在天津工作,在天津无本人名下的住房在天津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天津市,对未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3、不在天津工作,但在天津有本人名下的住房在天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4、现已离职,在天津有期房,尚未入住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所在单位工作的集体户口人员,如在津已购置住房但未实际入住的,应当及时向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及公安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待房屋入住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5、原单位倒闭,户口空挂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上对集体户口单位已破产倒闭、合并的集体户口,公安机关将撤销其集体户,集体户成员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或现单位,对查无下落的,公安机关将对其户口冻结。
第1种观点: 天津集体户口是没有有效期的。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在天津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本市。对于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如集体户口登记地址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的,可以保留其集体户口,但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户口核查,保证户口登记项目准确。如因购置房屋、结婚等原因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的,应当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个问题是经常会被问到的,今天就为大家分析一下,1.首先可以肯定的的是天津集体户口孩子是落不了户的,家长必须在津买房转成家庭户才可以把孩子户口迁到天津,孩子随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将集体户口转为正式户口,最重要的条件其实就一项:有房子。对于房子没有面积、金额、区位要求,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是全款买的还是贷款买的也都没关系,一般需要是70年大产权的房子。部分商住两用的住房也可以落户,但对于非70年大产权住房的情况,最好提前咨询公安机关是否可以落户。对房子的产权归属,一般是要求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部分人才类落户放宽到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或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所有或共有。有了房子这个关键性条件之后,其他的资料都很容易准备,一般是户口页、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等。办理之前申请人可以提前致电房屋所在地的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厅、派出所)咨询清楚,准备好所需的资料之后,一并提交、现场办理即可。法律依据:《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第十条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发生婚姻关系或者产权分割等变化需要分户的,可凭《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一)婚姻关系变更等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二)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国土房管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第1种观点: 天津集体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下:1、持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入证明。再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同时注销户口,然后回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2、自己单位必须给出具接收证明:拿着单位给出具的接收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去,让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给出具准迁入证明;3、拿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准迁入证明,到原来高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来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就行了。需要的资料:1、房产证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下来,购房合同也具有同等权益);2、结婚证及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本人的名字,则需要带上结婚证及其复印件;3、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个问题是经常会被问到的,今天就为大家分析一下,1.首先可以肯定的的是天津集体户口孩子是落不了户的,家长必须在津买房转成家庭户才可以把孩子户口迁到天津,孩子随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3种观点: 天津集体户口是没有有效期的。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在天津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本市。对于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如集体户口登记地址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的,可以保留其集体户口,但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户口核查,保证户口登记项目准确。如因购置房屋、结婚等原因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的,应当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